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添加时间:2021/10/23 11:48:23 来源: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鼓励学生好学上进,特制定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定条件:

全日制在校就读,并参加学期考试、考查的学生。凡当学年内每月操行评定均为乙等以上(含乙等),且各单科期末考试成绩及学期总评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体育成绩达标者,均可享受学期奖学金。

二、评定等级及标准:

1.一等奖学金标准。各科成绩总评平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各单科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及学期总评成绩不低于85分(含8 5分),考查课成绩为“优秀”,体育成绩达标,且期末操行总评为甲等。

2.二等奖学金标准。各科成绩总评在85分以上(含85分),各单科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及学期总评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考查课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体育成绩达标,且期末操行总评为甲等。

3.三等奖学金标准。各科成绩总评在80分以上(含80分),各单科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及学期总评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考查课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体育成绩达标,且期末操行总评为乙等以上(含乙等)。

三、考评办法:

1.学校专门成立学生奖学金考评委员会。成员由学工部、教务科及班主任组成。具体负责全校学生的奖学金审核评定工作。

2.凡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同学需按规定时间填报《学生奖

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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