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共青团河南省理工学校委员会“推优”工作制度》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8/19 21:38:09 来源: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印发《共青团河南省理工学校委员会“推优”工作制度》的通知

团总支、各团支部:
        现将《共青团河南省理工学校委员会“推优”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深刻领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推优”工作。
        附:《共青团河南省理工学校委员会“推优”工作制度》

                                                                                     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
共青团河南省理工学校委员会“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为了进一步作好我校“推优”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近几年来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总支、各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有关发展问题。
四、“推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积极靠近党组织,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作本团支部的推荐对象,接受民主评议。
五、“推优”的具体步骤及方法:
“推优”工作要采取逐级推荐、层层把关的办法,在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一)对符合条件的团员,由团支部委员会民主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讨论推荐,团支部委员会介绍其基本情况后,进行民主测评。
(二)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讨论,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优对象审核表》报校团委。
(三)团委征求班主任、学生工作部、教务科和有关科室的意见,按照《党章》的要求,对各班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进行培养和审查,经讨论同意后,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四)根据审查结果,写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的报告,向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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